11月10日,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评审委员会。中央统战部等有关部门领导,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处室负责人,第四届高级学衔资格审查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的主任、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上,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完成了换届工作,会议宣布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关于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第二届委员接受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颁发的聘书。第二届评审委员会共17人,主任由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珠康·土登克珠担任,副主任为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那仓·向巴昂翁和杨坚赞,委员为李印来、堪布·土登宁布、堪布·更噶桑波等14人。
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于2004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成立,自成立以来,第一届委员会以各种会议为主要形式,围绕高级学衔评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商讨。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的安排下,部分委员参加了高级学衔班的僧源、教派调研,高级学衔获得者状况调研和招生、毕业考试等。他们还参与制定了高级学衔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目前,第一届委员会已顺利开展了3次高级学衔评审工作,共成功评审33名合格的藏传佛教“拓然巴”,其中格鲁派23名、萨迦派5名、觉囊派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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